一、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四、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五、大学生身边的黑恶势力有什么?
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校园贷”便是如此。“校园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多数受害大学生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接下来我们看一些具体案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和平分局法制支队、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以及南市派出所、白楼派出所、南营门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密切协作,成功打掉一个以“套路拍”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多人诈骗犯罪团伙。2018年底,公安和平分局南市派出所陆续接到十几起报警:辖区内天津某拍卖有限公司以替他人拍卖藏品为由,借机收取高额“拍卖费”、出售字画骗取被害人钱财。经对此类警情梳理,警方发现,单看个体警情,其性质很像买卖纠纷,但将十余起警情进行比对,可以发现该公司骗取报警人钱财的手法一致,具有涉嫌团伙诈骗的犯罪特点。鉴于被害人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公安和平分局迅速组织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会同南市派出所和相关警种等单位成立专案组,开展案。在前期侦查摸清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架构以及犯罪事实、掌握大量犯罪证据的基础上,2019年4月15日,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分别在天津某拍卖有限公司和平店、南开店、河北店、红桥店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扫黑除恶似乎离我们很远?大学生无能为力?其实不然。扫黑除恶必须依靠群众。大学生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泛,只要我们了解并掌握应对措施,也能为扫黑除恶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