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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协会

发布时间:2018-04-20

第一章  总论

    在校方支持下,成立于2009年的长春光华学院旅游协会,是由商学院创办的以旅游管理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学术性组织。

第二章  宗旨

    旅游协会本着“求实、进取、创新”的精神,以“丰富校园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把理论内容化为实际技能,加强师生知识交流”为核心,秉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学生旅游管理专业理论学习,更好的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锻炼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宗旨汇聚有志从事旅游管理方向的人才与爱好者在校园展开各项活动,本协会认真贯彻学校政策,积极带领团队进行内部建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协会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还设有秘书处、后勤部、宣传部/市场营销部、导游部共四个部门。

一、 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长,均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选产生。

二、各部职责

 会长:对协会日常事务全权负责,组织和管理协会各项工作

 副会长:配合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对内对外的各项事务

 秘书处:作为一个非职能部门,秘书处需要与各部门紧密联系,参与到活动中去。

 吸取以往经验,建立秘书处以保证每次活动前后的信息收集与协调沟通,保存活动策划与总结,为日后工作提供良好资料储备。

 其次秘书处要担负起统计参与活动的人员信息、联系方式加以保存并严格保密,在活动中秘书处要起到外派人员与总部的链接桥梁作用。

 后勤部:后勤部的主要职责在于为每一场活动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在平时要负责活动资源、活动装备、协会流动资金等管理,在活动开始  与活动结束后清点协会派出的物品。

 宣传部/市场营销:宣传与市场营销部主要负责协会旅游产品的宣传与销售,要求成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营销能力,拟定以市场营销专业同学为主要成员。

 学研部:负责协会的专业技能方面的问题。

三、协会人员权利与义务

 1、协会人员权利:

  有权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有权对协会各项事务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有权参与协会各项重大事务的投票与表决,如换届选举等。

 2、协会人员的义务

  坚持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维护本校,本系,本协会的荣誉与利益;

  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四、 协会人员管理办法

 1、 凡我协会人员,自愿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报名后不得无故缺席;

 2、 凡我协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每次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先请假。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勤者,要求写   书面反思问责(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五、协会人员来源

 目前,协会主要面向商学院旅游管理系招收人员,未来准备面向全校招收对旅游方面事物感兴趣的人员。

第四章  协会工作重点

一、旅游专业知识培训

1、活动内容

 旅游协会作为专业社团,同时响应学校对于专业第二课堂的要求,为大一成员传授本专业的必备常识和一些专业技巧,为协会成员丰富自身知识的同时,也能给协会成员带来益处。在每周的固定实践内分类分模块准备好讲课内容,在多媒体教室为协会成员培训。并在培训期间随时抽查培训内容,定期设置考核

2、活动安排与活动对象

(1)四月的每周一、周四晚自习时间。

(2)活动对象为旅游协会大一学生。

(3)考核试题通常根据导游资格证考试内容设相应的选择题,题型一般有必答,抢答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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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路上——云旅游



2.导游证培训



3.家乡风采游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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