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对我来说,不仅是一种工作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主管周小幸有些不好意思地自我介绍,“作为这次活动年龄最小的一个,我很意外能有这样的机会,这次主要是来向大家学习的。”这是记者在团中央社会联络部举办的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2017年度榜样交流活动中看到的一幕。
20名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2017年度榜样背后,是一个个充满爱心的感人故事。他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获得了自我价值的提升。“这是我们能够一直坚守的最大动力,”周小幸说。
2014年,团中央联合民政部等6部委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几年来,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不断壮大,广大青少年事务社工用专业和爱心服务广大青少年群体,赢得了党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让更多青少年沐浴爱心阳光。
“如果能给孩子多些快乐,我愿乐此不疲工作”
两年多前,周小幸遇到了抑郁症女孩小莉(化名),这也是她第一次独立承担个案帮扶。
周小幸信心满满来到小莉家,整个交流过程小莉却没和她说一句话。
“仔细想想,你真的了解案主的需求吗?”回到单位,吃了“闭门羹”的周小幸被督导的一番话点醒。
于是,周小幸静下心来查阅各种抑郁症相关的资料,她明白了“小莉并不是不愿和我说话,而是不愿和任何人说话。”
再去看望小莉,周小幸坦然了许多。“她坐着,我就坐在旁边陪她;她看电视,我就陪她看;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每次去医院,骑电动车单程需要一个多小时,周小幸每周都要去一次。但让她再次感到失落的是,去了六七次,小莉还不知道“周社工”是谁。
直到两个多月后,治疗效果显现,小莉主动问周小幸:“你为什么会来到我身边?”慢慢地,小莉愿意“搭理”周小幸了,可是依然很“高冷”,每次面谈超不过10句话。
后来,周小幸想到了通过绘画沟通的方式。她发现,吵着要减肥的小莉其实是想要重新学跳舞,缺乏自信和妈妈的严格要求有关……了解到案主更多情况,周小幸平时掌握的工作方法和技能也能更好地施展了。一开始想着要当个导师型社工的周小幸发现,很多时候,不是社工在帮助案主,而是陪伴。
从助人自助到协力同行,不只是社会工作观念的转变,在周小幸看来,正是与一个个案主相遇,让她对社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对实现自我价值有了新认识。
“看到孩子的笑脸,自己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钮骏是上海市儿童医院检验科的医生,在儿童医院,他听到最多的就是孩子的哭声。“每次去给小朋友做检查,他们都叫我坏叔叔,但当我化身志愿者的时候,收获到的却是小朋友的笑脸。”那种亲近的感觉,触动了钮骏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如果能给孩子多一些快乐,我愿意乐此不疲地工作。”从检验科的“坏叔叔”,到为白血病儿童服务的“阳光小屋”志愿者,钮骏在服务对象的情绪反差中体会到别样的人生价值。
让志愿服务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从2012年起,安徽阜阳市心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程里成累计开展“心飞翔梦飞扬励志梦想课堂”活动近800场,直接服务学生16万余名,“最大的收获就是孩子们的信任。”程里成说。
还是一名高中生的时候,程里成就志愿照顾一名带着脑瘫孩子的拾荒老人,直到8年后老人去世、孩子被送去福利院。自2004年起,他累计献血100余次。“做志愿者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和自己的生命融入到了一起。”
但随着活动的开展,他发现点状分散的个人志愿服务遇到了瓶颈。“只有运用专业知识为孩子服务,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经过思考,程里成考了初级和中级的社工资格证。2016年,他带领心公益社工服务中心,以感恩励志教育为主线,试点开展社工进校园服务。
“无规矩不成方圆,志愿者队伍要是没有一个行业标准,就是松散型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程里成说,未来他会更加注重公益造血,把青少年社会工作干得更好。
在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初级督导、助理社工师郑力嘉看来,要把社会工作做好,对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就要更加精细化、标准化。
2014年9月至今,郑力嘉负责北京市12家社区青年汇14名专职社工督导工作。她认为,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传递给社工的同时,还应该对新入职的社工开展一对一培训。“怎样增加工作认同感、如何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这些都可以让社工通过培训掌握。
郑力嘉负责的新入职社工成长计划《我与社工有个约会——助力新入职社工个人成长小组》,成功入选2016年度全国百优社会工作服务案例。把团体督导会当做小组,把社工当成服务对象,在郑力嘉看来,“社会工作是一门艺术,对社工的工作进行督导,更需要找到好的方法。”
从个案到行业范例,点滴之处推动社会进步
“生活环境恶劣、脾气暴躁、很难沟通。”是社工们见到小龙的第一印象。
郭艳回忆,团莆田市委了解到小龙被生母虐待的情况后找到他们,希望能从社会工作角度介入,对小龙给予帮助。
“当时派了两名资深社工到小龙家走访,我们了解到,小龙的母亲靠捡破烂为生,生活条件很艰苦。”郭艳是福建省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她记得,走访中邻居们向社工反映,不怎么去上学的小龙有次打算跳井,被邻居给拦下了。
小龙的母亲经常有虐童的现象,每次被打后小龙都是自己跑去村里的卫生院讨点药擦擦。每天处于极度恐慌之中、经常挨饿受冻的小龙告诉社工“不想活了”。
“我们帮小龙提升沟通能力、安抚情绪、疏通脾气,同时对他妈妈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亲子关系教育,帮她树立法律意识、增加做母亲的责任。”郭艳介绍,他们还和团莆田市委协调爱心捐赠、帮小龙办理户口、申请低保……
可是,小龙的母亲还会时不时打小龙、拿他当出气筒。即使派出所多次介入,还是不能制止她虐童。后来经多部门商讨,决定帮助小龙转移监护权。
但在实际操作中,监护权转移并没有那么容易。监护权撤销制度自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施行即已确立,并在2006年12月29日写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司法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
“很多细节没有规定,如何转移、由谁来接管,我们进行了很多次论证,前后跟进了3年多。”让参与者欣慰的是,2014年7月4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法院法官当庭宣判,撤销林丽某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梧店村村委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对仙游县受母亲虐待儿童小龙的帮扶个案,也成为国内公开司法判例中首例通过第三方介入转移监护权的案件,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转移监护权后一开始小龙住在村委会,但是也没人照顾他,后来协调到民政部门主管的儿童村,每家都有一个“妈妈”照看五六个孩子。后来,社工们探访小龙,发现他和新妈妈、小伙伴相处的很好。
从事社会工作创业8年来,郭艳和她的团队影响和带动了近200名青年投身社工事业,在福建省开创了多个社工服务领域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