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行为破坏考试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妨碍公平竞争,破坏社会诚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组织者不要心存侥幸,也希望每位考生都能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用自己的付出换一张研究生生涯的入场。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考试安全工作。
会议强调,对于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考试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绝不姑息。对于涉考违法犯罪,将坚决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导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进入考场安检严格,一旦被发现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选择辅导班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辅导机构是否正规,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展示相应的资格证书,明确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高校研招录取工作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损失钱财。
案例一:北京最大规模研究生考试作弊案终审 被告上诉被驳
被告人章无涯、张宗群和李倩等6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33名考生考试作弊,2018年8月,海淀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一审分别判处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分处4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之后,被告人张宗群和李倩二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11月,北京一中院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案例二:咸宁警方斩断考试作弊器材黑色产业链
11月29日,咸宁市公安局披露,根据“净网2018”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该局专案民警经过4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个非法研发、产销考试作弊器材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至此,一条从珠三角地区辐射全国27个省份的非法产销作弊器材产业链渠道被完全摧毁,警方查获作弊器材成品、半成品近8万件。该案规模之大、涉及地域之广、人员之多、收缴作弊器材之多为全国同类案件中所罕见。
案例三:武汉一硕考考点百人作弊案宣判 主犯获刑一年半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姜某通过网络向高某购买了微型相机等作弊器材,聘请学生进行大量模拟试题训练,通过姜某军、宋某、梁某等人招揽考生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此案有100余名考生作弊被处理,引发社会关注。6月,记者从天门法院获悉,实施该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的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被天门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