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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2019年共青团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25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提升我校团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围绕我校中心工作,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激励导向,进一步加快我校共青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建立健全科学的团学工作考核评价督导制度,促进我校共青团改革的大力推进,采取以评促建的形式对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制定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效果、兼顾过程。

二、考核依据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团省委的重点工作部署;团市委重点工作方向;校团委的重点工作,承接校级重点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任务等。

三、考核对象

全校团总支

四、考核方式

考评以年度为单位,主要采取工作汇报及资料审核(包含文字、图片原图、宣传报道)两种方式进行。考评采取百分制,其中资料审核占全年总分数80%,年度汇报结果占全年总分数20%,附加分不按比例计算。全年考评总分数将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年度排名主要依据,排名结果与年度五四评优”相挂钩。

五、考核内容

(一)思想引领(35分)

1.按照“学习筑梦”行动方案,认真落实贯彻“学习筑梦”行动相关内容,11分;

(1)“学习课堂”,严格实施“5+X”系列活动个,每学期完成理论学习、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习惯养成5个系列活动,并结合学院实际开展“X”筑梦活动,3分;

(2)“学习园地”,严格实施“4+n”模式,每个班级每学期开展4次主题活动,n场热点问题讲座讨论,3分;

(3)“学习小组”,严格按照“1+n+3”模式开展学习活动,每名学生有一本学习心得,每学期参加n次组内学习活动,开展3次联合学习,3分;

(4)微信平台加设“学习筑梦”专栏,及时推送学习筑梦活动,2分;

2.“青年大学习”活动进情况,9分;

(1)运用新媒体传播、宣讲、分享、交流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分;

(2)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大学生筑梦之旅”社会实践活动,至少2场,每场至少50人,4分;

3.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与信仰对话”主题教育活动3场以上,3分

4.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2场以上,2分;

5.重大时间节点、纪念日开展党史团史、国史和革命传统教育4场以上2分;

6.青马理论学习社团每月开展1次学习研讨以上,2分;

7.开展“四进四信”活动2场以上,2分;

8.认真落实、完成团日活动,1分;

9.开展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活动1场以上,1分

10.开展团员信教情况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1分;

11.开展抵御宗教渗透侵蚀青年相关活动2场以上,1分;

(二)校园文化(20分)

12.深入开展“一院一品”工程,开展覆盖范围广、影响力高、参与人数多(至少200人)的活动1场以上,4分;

13.充分调动专业社团积极性,深入推进专业社团“一社一品”建设,4分;

14.按要求参加校级大型文体活动,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3分;

15.实施“工作周报制”。各团总支将每周已开展完成的活动,填报《长春光华学院团学活动周报表》(附件1)于每周五11:00前上报校团委。要求每项活动一个文件夹,包括至少3张以上照片,要求照片为原图,能够准确反应活动内容,有全景有特写,3分;

16.每月至少选送2篇原创微信作品推送校团委(接收人:王国栋),该作品反映学院在学习筑梦、校园文化、社团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特色(活动结束24小时内上报,否则无效),3分;

17.深入开展大学生“走出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群众性主题活动3场以上,3分;

(三)社会实践(20分)

18.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社会实践1场以上,5分;

19.认真落实完成寒暑假“4+X”作业,及时上交总结材料,5分;

20.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要求优质高效的完成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任务,5分;

21.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制度化进程,加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月1场以上,5分;

(四)组织建设(25分)

22.“三会两制一课”开展完成情况,10分;

(1)每个团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并做记录,3分;

(2)每个团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并做记录,3分;

(3)完成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并填写“团员评议表”,3分;

(4)团支部设立团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团小组会,并记录,1分;

23.通过“班团一体化”,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4分;

24.做好智慧团建相关工作,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相关信息上传及时,4分;

25.完成本院各级学生干部培训,提升学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2场以上(包括思想引领、经验交流、办公软件培训等),2分;

26.做好“青年之声”,逐步实现组织和工作信息化,动员青年学生关注长春共青团微信订阅号(ccgqt11)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订阅号,2分;

27.严格落实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1分;

28.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本校学生会管理条例(办法)要求,确保本校团学组织换届工作按时顺利完成,1分;

29.及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团员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1分;

(五)加分项(10分)

30.工作体系内获得奖项的(如挑战杯、创青春等),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31.长期联系一个“吉青家园”,深入推进共建共享,每年开展活动3次以上,2分;

32.承接市级项目,校级项目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

33.专业社团品牌活动有校级领导出席的,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4.新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一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5.工作体系内,工作得到广泛认可、成绩突出、报道力度大,2分;

36.工作获得媒体报道,国家级媒体加2分,省级媒体加1分,市级媒体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六、考核说明

37.本《办法》中出现的“以上”含本数;;

38.本《办法》由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长春光华学院团学活动周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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