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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寻访“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工作部署,特制订我校寻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5710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奖励设置

1.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5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2.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6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各高校团委应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校级推报工作。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10日)

各院积极开展寻访工作,推荐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请于5101600前,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和推荐材料(18002000字)。

(二)省级寻访阶段

1.评审阶段:团省委组成评审会,对参选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参选学生符合参选条件、无不良历史、品行优秀端正。如有异常则由排名后者依次补充。确定产生“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拟获奖名单。

2.公示阶段:对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产生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名单。择优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名单。

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4月至6月。

2.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指定邮箱,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人:赵美玉

联系方式:6623   

联系邮箱:1034102686@qq.com


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7

                                   

2018年度“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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