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工作部署,特制订我校寻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7日至10日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奖励设置
1.“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5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2.“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6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各高校团委应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校级推报工作。“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各院积极开展寻访工作,推荐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请于5月10日16:00前,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和推荐材料(1800字—2000字)。
(二)省级寻访阶段
1.评审阶段:团省委组成评审会,对参选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参选学生符合参选条件、无不良历史、品行优秀端正。如有异常则由排名后者依次补充。确定产生“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拟获奖名单。
2.公示阶段:对“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产生“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名单。择优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名单。
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指定邮箱,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美玉
联系方式:6623
联系邮箱:1034102686@qq.com
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2018年度“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