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光华学院2018年度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学组织联盟社会实践活动暨吉林省大学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国情、认识社会、体验民生、增长才干,现开展长春光华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0月
二、团队组建
学校提供以下五类实践行动供有意向参与社会实践同学参考,各实践团队或个人亦可自行设计内容。
(一)理论宣讲实践。结合全省高校共青团“四进四信”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等,依托“新时代传习所”的重要阵地和平台,广泛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积极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助力精准扶贫实践。围绕精准扶贫,深入贫困县,以强化智力支持为特色,多方法、多方式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了解当地农户的致贫原因、生活现状以及脱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结合专业特色优势,充分利用所学知识,服务当地贫困群众。
(三)红色文化寻访实践。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场馆、东北抗联遗址等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热情,引导大学生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四)农村电商培育实践。重点在电子商务专业院系和社团组建实践团队,深入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进行理念普及和实操指导,引导农民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增收致富,为吉林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五)大学生政务实践。按照“属地管理、双向选择、就近上岗”的工作原则,遴选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大学生,赴团长春市委和团蛟河市委,开展以业务实践、学习交流等为主要方式的政务实习活动,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锤炼过硬本领、培养良好作风。
三、组织方式
(一)申报阶段(6月—7月)。各院在院内开展启动部署及宣传发动工作,择优推荐1-2支团队作为重点团队,7月4日前上交申报书(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报团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以团省委吉青家园实践基地为主体;2.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带队,成员结构合理且半数以上成员为学习筑梦班学员及青马自学社团成员;3.团队主题明确,目标清晰,特点突出;4.能够代表本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水平;5.各成员团队能够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力度,预期能够形成质量较高的社会实践成果。
(二)立项评选阶段(7月)。校团委组成评委会,对各院推荐的省级团队进行评选,择优给予各团队相应启动经费。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9月)。各院组织本院各类各类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尤其侧重成果导向,活动结束后都要形成社会实践报告。团队社会实践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并于9月底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校团委。同时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评选表彰阶段(10月底)。校团委组成评委会,对团队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评选,适时举办表彰宣传暨成果展示活动,对本次活动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成果进行表彰,部分获奖代表进行事迹分享和成果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校团委发起,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各院切实推荐工作基础好、实践经验丰富、队伍结构合理、专业素质过硬的团队参与省级活动。
(二)注重宣传推广。各院要注重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分享和传播,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院要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院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突出社会实践的基地化、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要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
联系人:王国栋
办公室:行政楼204
邮箱:1332544774@qq.com
内线电话:6623
附件:长春光华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
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