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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开展“改革之路四十载,忆昔颂今红歌情”主题红歌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开展“改革之路四十载,忆昔颂今红歌情”主题红歌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一二九爱国主义传统和改革开放精神,继续奋进在四十年以来始终坚持的改革之路上,凝聚光华力量,树立优良学风,坚持团结进取,不忘初心,奋斗共进,以爱国主义精神指导实践、全面推进团学工作,校团委特此开展“改革之路四十载,忆昔颂今红歌情”主题红歌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改革之路四十载,忆昔颂今红歌情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7日下午17:30(暂定);图书馆礼堂。

三、活动内容

本次“改革之路四十载,忆昔颂今红歌情”活动主要以红歌合唱形式为主,各院系可根据活动背景选取相应题材歌曲参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最佳表演奖   三名

二等奖   一名    最佳创意奖   二名

三等奖   一名    最佳风貌奖   三名

优秀奖   五名    特殊贡献奖   一名

五、活动相关要求

(一)音乐学院作为表演嘉宾参加合唱活动,不参评其他奖项。

(二)各院需准备两首参赛曲目,参赛曲目有以下要求:

1.第一首参赛曲目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演唱,在演唱的过程中可以加入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如舞蹈、朗诵等)进行辅助表演,曲目的伴奏各院可自行准备。

2.第二首参赛曲目必须为原唱,不允许改编,在演唱的过程中不允许加入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如舞蹈、朗诵等),第二首参赛歌曲由音乐学院演奏乐队负责伴奏。

3.第一首参赛曲目可以根据活动的历史背景进行相应的改编,但是改编后的曲目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出当时的时代背景或者历史意义。

(三)合唱队伍人数为80人—120人。最少不能低于80人。最多不能大于120人。

(四)合唱队伍总指挥必须由学生担任。各院如有需求,可由音乐学院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五)各院需自行准备参赛曲目、合唱歌曲乐谱、歌曲伴奏以及参赛曲目的相关LED影视资料。

(六)各院需自行准备节目道具以及演职人员的服装,校团委会为各院系提供1000元的服装经费。

(七)各院需根据上报的参赛曲目拟定好节目所需的灯光、道具要求以及其它场务要求清单。

(八)各院请于11月8日下午16:30前将参赛曲目上报至团委。(由于第二首参赛歌曲由乐队伴奏,所以提交参赛曲目时请注明第二首参赛歌曲的曲调)

(九)请各院系及时下发传达此通知并组织安排同学们积极参加本次活动,望各院系给予配合。

(十)联系人:赵美玉,联系电话:6623。

 

 

 

 

 

 

附件:

曲目报送表.docx

评分细则.docx





二〇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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