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长春光华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校团委拟在全校本科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参与我校共青团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校团委设立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实践部四个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团组织建设及团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掌握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情况;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协助做好“学习筑梦”行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青年大学习”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团校培训和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负责对基层团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
校团委宣传部:宣传党、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传播校园文化;结合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媒体网络,对大型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进各级团组织的新媒体发展,统筹网络志愿者队伍;负责团委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百度贴吧的日常维护管理。
校团委实践部:组织安排学校“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竞赛活动;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建立良好的实践机制;负责每年寒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交流等工作;指导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理念,制定落实志愿服务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校团委文体部: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精品活动,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完成校内外文体比赛任务、演出任务及礼仪活动等;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组织校内各类重大的文体活动;指导全校学生社团建设,制定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校社团的注册审批、定级评优和考核撤销工作。
二、岗位设置
1.校团委组织部:2 人
2.校团委宣传部: 2 人
3.校团委实践部: 2 人
4.校团委文体部: 2 人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成绩优良,能够很好地自我管理,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有相关领域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配合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相关老师做好部门具体工作,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指导相关校级学生组织;
2.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每周保证一定的坐班工作时间;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岗位所属工作,保证一年任期。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阶段
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春光华学院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加盖公章成绩单,9月18日下班前上报学院团总支。
(二)审核阶段
各学院团总支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及各项工作表现(奖学金、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于9月23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推荐阶段
各学院将加盖公章的兼职团干部推荐表及成绩单于9月24日下班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cghxytw@126.com。
(四)面试阶段
校团委将组织对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任用阶段
根据面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用,试用期3个月。
六、相关保障和考核
1.兼职团干部任期一年,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
2.任期届中、届满,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工作鉴定。届满考核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证书;考核优秀者将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长春光华学院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
共青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